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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信治理

governance

透明自治

  多元董事會

麗明營造董事會成員專業且多元,董事會成員7 人,男性6 名(86%),女性1 名(14%),另設置監察人2 名,男女各一位代表,全體董事平均年齡為62 歲,改選後董事會任期自2022 年7 月10 日至2025 年7 月9 日,為期3 年。麗明營造董事成員在營運判斷與管理能力、產業知識、危機處理能力、領導與決策能力、財會分析能力等不同領域皆有豐富經驗及專長,負責公司營運、經濟、環境和社會相關議題之重大決策。


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、董事主席,對外代表公司,主責健全公司治理與維持董事會有效運作,公司章程亦明訂董事會及經理人於公司治理、經濟績效、環境保護、社會關懷面向的主要職責。另監察人則單獨依法行使監察權,並得列席董事會議,但不得加入表決。


為加強董事會的永續策略指導功能,麗明營造每2 個月定期召開一次董事會議,董事會議須由過半數董事出席,決議事項須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行使。2023 年麗明營造共召開6 次董事會,且董事成員皆親自出席、平均出席率達100%,有效發揮其監督功能,本公司於2023 年無遭受主管機關裁處糾正之情形。

 

 

  董事會主要權責

 

 

  麗明營造組織架構圖

 

 

  2023 年董事會運行狀況

 

 

  2023 年董事會多元化背景

 

 

  董事會提名遴選

麗明營造於2022 年股東常會中改選9 位董監事,董事選舉採累積投票法,董事長則是由董事會內部互選,並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。2022 年改選結果由吳春山先生續任為董事長。更多董事會及其委員會多元化核心能力指標資訊請詳年報。

 

 

  利益迴避

麗明營造所有董事成員皆無兼任本公司其他管理階層職位;董事會依循《公司章程》訂定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,並規範董事之利益迴避原則。本公司具有的利益衝突風險為董事於其他董事會任職,為避免利益衝突,本公司透過完善的利益迴避原則,以及要求董事會成員以高度自律及審慎態度善盡管理人道德義務、忠實執行業務與職權,同時規範,董事對於會議事項,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,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,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,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,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,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。

 

 

  董事會進修

麗明營造董事會自主遵守《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》,持續推行董事會之績效評估,透過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,適當調整公司目標與任務方向,並提升董事專責之認知及對公司營運的參與程度,達成內部控制與關係經營的有效溝通。


為能持續發展與提升董事會在經濟、環境和社會主題上的群體智識,2023 年董事會全體參與永續發展 ESG 教育訓練,並以氣候變遷為課程主題,強化最高治理單位的環境意識。公司不定期為董事會安排進修課程及分享相關產業及永續議題資訊,2023 年董事會總計進修時數共12 小時,平均每人進修2 小時。

 

 

  董事會績效評估

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,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,麗明營造訂定《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》,每年定期以問卷方式執行董事會自評,包括個別董事成員之自我績效評估,2023 年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自評、董事成員自我考核,評估結果皆為滿分,並於每年年底提報董事會。

 

 

 

  董事及經理人之薪酬政策

董事會定期評估及審核董事及經理人相關績效及薪酬合理性,除了考量同業薪資水準、個人績效達成狀況與對公司之貢獻度外,並參酌公司整體營運績效、產業未來風險與發展趨勢,給予合理報酬。經理人之薪酬包括固定薪酬與變動薪酬,變動薪酬訂有績效獎金,視公司年度經營績效、財務狀況及個人績效核給。董事會為激勵高階經理人致力達成公司永續發展目標,評核項目亦包含永續績效,鼓勵其持續著眼於長期價値的貢獻,包括致力建構氣候韌性、人才深耕與培育、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等。
註:2023 年股東會上並無收到任何股東針對董事薪酬之意見表達

  多元董事會

麗明營造董事會成員專業且多元,董事會成員7 人,男性6 名(86%),女性1 名(14%),另設置監察人2 名,男女各一位代表,全體董事平均年齡為62 歲,改選後董事會任期自2022 年7 月10 日至2025 年7 月9 日,為期3 年。麗明營造董事成員在營運判斷與管理能力、產業知識、危機處理能力、領導與決策能力、財會分析能力等不同領域皆有豐富經驗及專長,負責公司營運、經濟、環境和社會相關議題之重大決策。


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、董事主席,對外代表公司,主責健全公司治理與維持董事會有效運作,公司章程亦明訂董事會及經理人於公司治理、經濟績效、環境保護、社會關懷面向的主要職責。另監察人則單獨依法行使監察權,並得列席董事會議,但不得加入表決。


為加強董事會的永續策略指導功能,麗明營造每2 個月定期召開一次董事會議,董事會議須由過半數董事出席,決議事項須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行使。2023 年麗明營造共召開6 次董事會,且董事成員皆親自出席、平均出席率達100%,有效發揮其監督功能,本公司於2023 年無遭受主管機關裁處糾正之情形。

 

 

  董事會主要權責

 

 

  麗明營造組織架構圖

 

 

  2023 年董事會運行狀況

 

 

  2023 年董事會多元化背景

 

 

  董事會提名遴選

麗明營造於2022 年股東常會中改選9 位董監事,董事選舉採累積投票法,董事長則是由董事會內部互選,並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。2022 年改選結果由吳春山先生續任為董事長。更多董事會及其委員會多元化核心能力指標資訊請詳年報。

 

 

  利益迴避

麗明營造所有董事成員皆無兼任本公司其他管理階層職位;董事會依循《公司章程》訂定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,並規範董事之利益迴避原則。本公司具有的利益衝突風險為董事於其他董事會任職,為避免利益衝突,本公司透過完善的利益迴避原則,以及要求董事會成員以高度自律及審慎態度善盡管理人道德義務、忠實執行業務與職權,同時規範,董事對於會議事項,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,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,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,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,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,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。

 

 

  董事會進修

麗明營造董事會自主遵守《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》,持續推行董事會之績效評估,透過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,適當調整公司目標與任務方向,並提升董事專責之認知及對公司營運的參與程度,達成內部控制與關係經營的有效溝通。


為能持續發展與提升董事會在經濟、環境和社會主題上的群體智識,2023 年董事會全體參與永續發展 ESG 教育訓練,並以氣候變遷為課程主題,強化最高治理單位的環境意識。公司不定期為董事會安排進修課程及分享相關產業及永續議題資訊,2023 年董事會總計進修時數共12 小時,平均每人進修2 小時。

 

 

  董事會績效評估

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,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,麗明營造訂定《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》,每年定期以問卷方式執行董事會自評,包括個別董事成員之自我績效評估,2023 年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自評、董事成員自我考核,評估結果皆為滿分,並於每年年底提報董事會。

 

 

 

  董事及經理人之薪酬政策

董事會定期評估及審核董事及經理人相關績效及薪酬合理性,除了考量同業薪資水準、個人績效達成狀況與對公司之貢獻度外,並參酌公司整體營運績效、產業未來風險與發展趨勢,給予合理報酬。經理人之薪酬包括固定薪酬與變動薪酬,變動薪酬訂有績效獎金,視公司年度經營績效、財務狀況及個人績效核給。董事會為激勵高階經理人致力達成公司永續發展目標,評核項目亦包含永續績效,鼓勵其持續著眼於長期價値的貢獻,包括致力建構氣候韌性、人才深耕與培育、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等。
註:2023 年股東會上並無收到任何股東針對董事薪酬之意見表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