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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進勞資和諧

促進勞資和諧

為保障員工的勞動權益,麗明營造提供多元溝通管道,讓勞資雙方透過理性討論,創造穩定和諧的工作環境。藉由員工心聲反饋,包含實施「員工滿意度調查」及「考評制度滿意度調查」,希望蒐集員工的建議,精進公司的營運方式。另也提供員工基本權益保障,透過遵循相關勞動法令,讓員工可於穩定且安心的狀態下工作。

 

 

 

多元溝通管道

為提升勞資關係的和諧、強化溝通管道的暢通性及有效性,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83 條,制定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》與《勞資會議勞工代表選舉實施計畫》,每季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與職工福利委員會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以代替公會組織。勞資會議由 5 名高階管理階層組成資方代表,以及 5 名同仁做為勞方代表,勞資雙方比例各佔 50%

 

勞資會議針對促進勞資合作、勞資關係協調、勞動條件改善、勞工福利籌劃議題進行雙方討論,會議中所擬定的團體協約,其效力涵蓋正式員工的比例為 100%。2022 年,麗明營造共召開 4 場勞資會議、 10 場職工福利委員會會議,藉以瞭解員工之期望及意見反映,作為組織及單位改善的參考。

 

為增進強化溝通有效性,麗明每年另舉行 4 次動員會議,分別針對週年慶、尾牙以及員工議題事項進行溝通,並不斷改善內部制度、鼓勵同仁表達自己的想法。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,公司增設名為「麗明大家庭」 的 LINE 群組,群組成員包含董事長、總經理等高層管理人員,歡迎同仁隨時提出想法及建議,以促進勞資關係穩定和諧發展。

 

 

 

員工心聲反饋

 

員工滿意度調查

為能更明瞭員工的需求,於 2022 年起,每年 10 月讓在職員工採匿名方式,進行線上「員工滿意度調查」。調查時,會將線上連結會傳送至員工電子布告欄、各工地聯絡信箱,以廣泛收集真實意見,問卷最後設計開放式的建議欄位,將建議分類彙整後,轉呈相關部門,進行改善措施。於年初幹部會議時,調查結果將作為公司優化整體工作環境及管理措施的參考依據,並於每年 3 月公開揭露前年度員工滿意度調查報告書。

 

2022 年滿意度調查結果為 78.8%,其中最高得分題依序為「我認為公司整體福利制度(如:醫療、保險、員工旅遊….)實屬完善」、「我目前的工作是穩定的」、「公司具有明確的願景與使命」、「我清楚我的工作目標與績效標準」、「公司在各方面不斷地追求創新」。滿意度較高之構面依序為「組織制度」、「整體滿意度」、「學習發展」;滿意度較低之構面依序為「公司經營管理」、「工作環境」、「職涯發展」。

 

而針對未達預期值 80%的原因分析,未達整體平均值依最低排序分構面題項分別為:「公司任用與晉升員工」、「會考量員工的績效與工作態度」、「公司跨部門間的橫向溝通順暢」、「我經常與同事彼此分享工作上的經驗與心得」等;我們也制定相關改善措施。如:調整 2023 年績效考核類別、晉升考試之筆試與口試配分比例、公司因疫情停辦之大型員工活動重啟,促進同仁間人際交流、 2023 年預計導入訓練系統,落實訓練體系及知識傳承,員工亦可於平台上討論相關工作知識議題。

 

 

 

考評制度滿意度調查

為維護考評制度的公平性,亦考慮到 2021 年線上表單試題操作不熟練,造成應答情況不佳,間接影響考生應試成績,故從 2022 年起,恢復實體的「工程師晉升考評制度」,調整考評類別、晉升職級、筆試及面試成績比例,增列各級別考試需具備的條件及證照明細,並規定在職業安全和品質方面最不理想的工地同事不得報考。

 

 

 

基本權益保障

麗明營造遵循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6 條及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》,並在團體協約中明定,若營運將發生重大變化、影響員工就業權利以及各項勞務條件的變更時,會恪遵當地勞動法規,在終止勞動契約前進行事前預告,以盡可能避免或減輕任何形式的負面衝擊。麗明最短預告期間: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於 10 日前預告之;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,於 20 日前預告之;工作三年以上者,於 30 日前預告之。報告期間,本公司未發生重大營運變動之情事。

 

消弭職場歧視

麗明營造恪遵政府勞基法與人權相關法令,並訂定員工申訴處理及人事評議相關辦法及處理作業流程,以重視勞資關係和諧及職場友善關懷。2022 年麗明之營運據點及供應商皆無接獲涉及歧視、使用童工、違反結社自由及團體協約、強迫或強制性勞動、侵犯原住民權利等,經由正式機制申訴之人權相關案件發生。另為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環境,亦訂有《性騷擾申訴及獎懲辦法》,近三年無性騷擾申訴情事。

 

退休金提撥計畫

為妥善照顧同仁退休生活,依法為每位員工提撥退休金,參與退休計畫比率 100%。依據《勞動基準法》及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,在 2005 年 6 月 30 日(含)前入職的麗明營造員工,具備舊制退休金條件,可按月提存 10% 的月薪資,至台灣銀行的舊制退休準備金帳戶。惟自員工自由選擇為新制退休金資格後,始享有新制退休金年資。

 

新制退休金則由麗明營造按月提撥 6% 到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,員工亦能依個人意願提撥 0% ~ 6% 不等的退休金至個人專戶中。另外也委請精算師定期提供退休金報告,以確認足額提撥,保障每位同仁未來請領退休金的權益。

促進勞資和諧

為保障員工的勞動權益,麗明營造提供多元溝通管道,讓勞資雙方透過理性討論,創造穩定和諧的工作環境。藉由員工心聲反饋,包含實施「員工滿意度調查」及「考評制度滿意度調查」,希望蒐集員工的建議,精進公司的營運方式。另也提供員工基本權益保障,透過遵循相關勞動法令,讓員工可於穩定且安心的狀態下工作。

 

 

 

多元溝通管道

為提升勞資關係的和諧、強化溝通管道的暢通性及有效性,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83 條,制定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》與《勞資會議勞工代表選舉實施計畫》,每季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與職工福利委員會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以代替公會組織。勞資會議由 5 名高階管理階層組成資方代表,以及 5 名同仁做為勞方代表,勞資雙方比例各佔 50%

 

勞資會議針對促進勞資合作、勞資關係協調、勞動條件改善、勞工福利籌劃議題進行雙方討論,會議中所擬定的團體協約,其效力涵蓋正式員工的比例為 100%。2022 年,麗明營造共召開 4 場勞資會議、 10 場職工福利委員會會議,藉以瞭解員工之期望及意見反映,作為組織及單位改善的參考。

 

為增進強化溝通有效性,麗明每年另舉行 4 次動員會議,分別針對週年慶、尾牙以及員工議題事項進行溝通,並不斷改善內部制度、鼓勵同仁表達自己的想法。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,公司增設名為「麗明大家庭」 的 LINE 群組,群組成員包含董事長、總經理等高層管理人員,歡迎同仁隨時提出想法及建議,以促進勞資關係穩定和諧發展。

 

 

 

員工心聲反饋

 

員工滿意度調查

為能更明瞭員工的需求,於 2022 年起,每年 10 月讓在職員工採匿名方式,進行線上「員工滿意度調查」。調查時,會將線上連結會傳送至員工電子布告欄、各工地聯絡信箱,以廣泛收集真實意見,問卷最後設計開放式的建議欄位,將建議分類彙整後,轉呈相關部門,進行改善措施。於年初幹部會議時,調查結果將作為公司優化整體工作環境及管理措施的參考依據,並於每年 3 月公開揭露前年度員工滿意度調查報告書。

 

2022 年滿意度調查結果為 78.8%,其中最高得分題依序為「我認為公司整體福利制度(如:醫療、保險、員工旅遊….)實屬完善」、「我目前的工作是穩定的」、「公司具有明確的願景與使命」、「我清楚我的工作目標與績效標準」、「公司在各方面不斷地追求創新」。滿意度較高之構面依序為「組織制度」、「整體滿意度」、「學習發展」;滿意度較低之構面依序為「公司經營管理」、「工作環境」、「職涯發展」。

而針對未達預期值 80%的原因分析,未達整體平均值依最低排序分構面題項分別為:「公司任用與晉升員工」、「會考量員工的績效與工作態度」、「公司跨部門間的橫向溝通順暢」、「我經常與同事彼此分享工作上的經驗與心得」等;我們也制定相關改善措施。如:調整 2023 年績效考核類別、晉升考試之筆試與口試配分比例、公司因疫情停辦之大型員工活動重啟,促進同仁間人際交流、 2023 年預計導入訓練系統,落實訓練體系及知識傳承,員工亦可於平台上討論相關工作知識議題。

 

 

 

考評制度滿意度調查

為維護考評制度的公平性,亦考慮到 2021 年線上表單試題操作不熟練,造成應答情況不佳,間接影響考生應試成績,故從 2022 年起,恢復實體的「工程師晉升考評制度」,調整考評類別、晉升職級、筆試及面試成績比例,增列各級別考試需具備的條件及證照明細,並規定在職業安全和品質方面最不理想的工地同事不得報考。

 

 

 

基本權益保障

麗明營造遵循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6 條及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》,並在團體協約中明定,若營運將發生重大變化、影響員工就業權利以及各項勞務條件的變更時,會恪遵當地勞動法規,在終止勞動契約前進行事前預告,以盡可能避免或減輕任何形式的負面衝擊。麗明最短預告期間: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於 10 日前預告之;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,於 20 日前預告之;工作三年以上者,於 30 日前預告之。報告期間,本公司未發生重大營運變動之情事。

 

消弭職場歧視

麗明營造恪遵政府勞基法與人權相關法令,並訂定員工申訴處理及人事評議相關辦法及處理作業流程,以重視勞資關係和諧及職場友善關懷。2022 年麗明之營運據點及供應商皆無接獲涉及歧視、使用童工、違反結社自由及團體協約、強迫或強制性勞動、侵犯原住民權利等,經由正式機制申訴之人權相關案件發生。另為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環境,亦訂有《性騷擾申訴及獎懲辦法》,近三年無性騷擾申訴情事。

 

退休金提撥計畫

為妥善照顧同仁退休生活,依法為每位員工提撥退休金,參與退休計畫比率 100%。依據《勞動基準法》及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,在 2005 年 6 月 30 日(含)前入職的麗明營造員工,具備舊制退休金條件,可按月提存 10% 的月薪資,至台灣銀行的舊制退休準備金帳戶。惟自員工自由選擇為新制退休金資格後,始享有新制退休金年資。

 

新制退休金則由麗明營造按月提撥 6% 到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,員工亦能依個人意願提撥 0% ~ 6% 不等的退休金至個人專戶中。另外也委請精算師定期提供退休金報告,以確認足額提撥,保障每位同仁未來請領退休金的權益。